最新公告:

诚信为本,市场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

400-123-4657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王凯军: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补短板 是防疫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

添加时间:2024-01-02

  8月2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后勤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对我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设施建设、运营、监管等多方面事项进行了明确。近日,清华大学王凯军教授对该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我国对于医疗废水的整体全面管控,始于二十年前的SARS疫情。此前,执行排放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内容,当时,医院污水处理率不高,仅有少数大型医院具有污水处理设施。SARS过后,我国迅速推进了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相继发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院废水处理技术指南》等。

  近年来,我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对防治水污染、防控疾病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这次新冠疫情中经受了考验,承担起了重要安全防线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于SARS,此次新冠疫情在规模及防控难度上都要大得多。由于其爆发突然、发展速度快、感染人群多,国家当机立断采取“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临战体系,建立“集中隔离——方舱医院集中收治观察——重症患者定点医院治疗”医疗体系。为此,生态环境部及时提出了应急状态下的医疗废水处理方案——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定点医院和隔离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并将消毒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通过封闭罐车转运至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这套方案确保了紧急防疫状态下将二次污染风险降至最低,但其具有“应急”属性,并非长远之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推动各地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规范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医疗污水排放监管,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印发对我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在设施建设、运营、监管等多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从《通知》中,可以看出我国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对医疗废水全方位监管的决心与信心,以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依法统筹一张图、一盘棋、一张网的管控思路。

  实际上,在《通知》之前,2005年发布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已明确区分“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与综合性医院,同时根据国情将“2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纳入建设和监管范围,明确规定了各类医疗机构的分类分级的废水处理方案。其中,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县级以下或 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上述标准和规范,使我国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有助于我国形成了“医院病房-医院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医院防疫:病房内源头分类,将排泄物等进行消毒处理与其他废物一起,进入医院危险废物处理体系;第二道防线是医院污水处理:在各级医院,特别是传染病医院均建立了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第三道防线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医院达标污水排入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明确卫生指标,设置了不同类型的消毒设施。这三道防线的建立,已经证明可以有效的防止各类细菌和病毒通过水传播的途径,为防疫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冠疫情中应急建设的武汉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其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便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进行设计。同样,这些标准文件也是我国统筹监管医疗机构废水排放状况的一个起点,为日后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保障水环境安全提供了依据。据此,《通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各类医疗机构的水污染防治纳入了“一张图”中。

  此外,随着全球化疫情的爆发,以及多项病毒变种的出现,疫情常态化防控已逐渐成为共识。对于毒性强、传播快的德尔塔病毒,原卫生部部长高强也明确指出:“若以错误的抗疫策略应对,其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我们必须通过严格的隔离控制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切断病毒的传播链,把病毒封锁在最小的范围内‘自消自灭’。”

  用“严防死守”的视角反观当前医疗废水防控体系,可以发现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包括部分医疗机构尚未规范配置污水处理设施、现有处理设施能力不足、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等情况,需要引起重视。

  在基础设施达标和建成之前,《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等,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在这一点上,相关医疗机构可以借鉴疫情期间一些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的污水处理方式,可临时采用应急存储池作为消毒设施,配备加药装置、消毒剂,也可联系埋地式、膜生物反应器、一体化设备厂家作为生化二级处理装置,彻底解决医疗污水处理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结合新冠疫情传播特点及现有标准规范中的一些缺陷,特别关注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人员的个人防护问题。此前,大部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在室内,这些污水处理场所,空气不流通,处理车间气的体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飞沫、气溶胶污染风险。而在此次《通知》中,要求位于室内的污水处理工程必须设有强制通风设备,并要求为工作人员配备各类防护用品。注重有效保护从业人员的个人安全的同时,也体现了不留死角的原则,将宏观把控、个人防护、过渡方案置于“一盘棋”中加以考量。

  在《通知》的“加强运维”及“各方责任”章节中,要求医疗机构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环境部门联网等。可以看出,医疗机构废水处理及排放,正逐渐纳入环境监管的“一张网”中,成为监管、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生态环境部借助网络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将近万家定点医院、污水厂以及集中隔离场所纳入动态管理,但数据大多由各地层层上报,难以全面系统地杜绝风险。

  在《通知》中,则进一步明确医院、地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主体责任和部门分工,各负其责严格监管,将医疗机构废水处理纳入了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对于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据此,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作为防疫链条的重要环节,开始被全面管控。结合排污许可、数据联网等措施,医疗废水处理及监管,为地方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的排查、监督、执法提供了便捷手段,初步具备了“长治久安”的基础。

  王凯军,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厌氧处理技术,城市污水污泥消化、堆肥、焚烧等处理技术,村镇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等。现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沼气协会副理事长、国家环保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污(废)水和生物质废弃物前沿处理技术的研发、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构建等工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军区保障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日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5年)》

  日前,青海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发布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军区后勤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明确各地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做好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一份通知自今年年初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得到广泛关注。历时半年,近日终于尘埃落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后勤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19号,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8月2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旨在加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

  近日,住建部公布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达到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安全运行、技术先进和经济实用的目的。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的运行与管理。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很多人纠结发热门诊是不是需要单独的污水处理系统?很多医院的发热门诊没有设置单独的污水处理系统,怎么办?不急,我们先捋一捋国家法规文件要求,再做对策。一、在《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对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与消毒,污水排放及污泥排放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近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务会,审议通过《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对原试行《办法》的修订,旨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提出的新要求,共有总则、职责分工、运行维护、资金保障、监督考核、附则等6章29条。该《

  近日,由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全额投资建设的宜兴市氿滨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运行。氿滨水厂位于环科园竹海路西氿边,分东西两厂区,占地约400亩,总设计规模50万m3/d。主要向宜城街道、环科园、经开区、丁蜀镇、官林镇、和桥镇等主城区及东部乡镇供水,服务人口约95万。氿滨水厂用电负荷高,且24

  12月25日,湖北武穴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O)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是南水北调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清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54872.9万元(投标报价:设计费--1.78%/建安费--94.8%),计划工期36个月(其中设计6个月,施工30个月)。项目招标人为武穴市城发环保科技有限公

  12月22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河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采购预算约1200万元,服务期12个月。沣西新城沣河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项目沣西新城沣河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

  “郧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被列为国家唯一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并获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区’。”日前,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得益于郧阳区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模式,62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打包运营”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了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实施方案》,2023年9月6日至26日,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煤业集

  12月13日消息,洁源环境今日挂牌新三板。公司2022年、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94亿元、1.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97.48万元、1598.41万元。据了解,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8年9月,是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历经20多年的发展,公司现已成为集

  近日,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首个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湖北武穴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成功中标。该项目计划对武穴市200余个行政村进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开展运维工作。项目建设期3年,运维期3年,合同估价约5.6亿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美丽

  近期,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下简称“吴江项目”)开工。该项目是三峡集团助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示范区”)建设的重要项目之一,总投资约16.1亿元,包含吴江区范围内1270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整改提升及运营维护,受益群众数将超7万户。

  2023年12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潮州市发现,潮州市湘桥区部分镇街污水治理推进不力,周边村镇水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一、基本情况韩江北溪是韩江下游三大支流之一,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铁铺镇、桥东街道位于韩江北溪两侧,是潮州市韩江新城北部核心区的主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水生态

  12月7日,云南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本项目总投资22201.11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约16598.10万元。本项目主要在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管网,按照远期规划进行设计远期总处理规模27400m3/d,本次实施近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5日,陕西省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119.48万元,本次招标合作期为2年,运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项目服务要求为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11月2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河北遵化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标段特许经营服务项目废标公告,项目因政策性调整而宣布终止。项目选址位于规划华美大街南侧、规划华碧路西侧、规划华昌大街北侧,现状国祯污水处理厂西南侧。项目占地面积为5.78公顷。主要为西部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1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了河北省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河北省永定河流域内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池塘海水养殖和工厂化海水养殖,及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文件于2023年11月15日首次发布,自20

  近日,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发布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是跨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的重大创新,将为全国其他跨省流域综合治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南四湖流域排

  9月23日,新修订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对杞麓湖湖长制的管理体制、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生

  近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对化州市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对实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肆拾捌万元(¥480000.00元)罚款。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环罚字〔2023〕30号化州市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2MA515YAE51法定代表人

  9月20日,河南省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被批准发布,本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医疗机构外的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南四湖流域(河南区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

  2023年9月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宜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4日起至9月12日。详情如下:关于征求宜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

  8月30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庆市林甸县海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庆地山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及绥化市黑龙江爱牛畜牧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今年5月31日,大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庆市林甸县海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监测中发现,该企业总排口总磷浓度为1.94毫克/

  7月3日,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正式签约罗江区周家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在罗江区政府区长张天则与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骆毅力的见证下,罗江区住建局局长杨代杰与海诺尔公司副总裁骆的女士作为授权代表完成协议签署。出席本次签约仪式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邮箱:admin@youweb.com

LINK 友情链接: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17星空体育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ICP备案编号:湘ICP备17015149号-1